出口跟单托收

适用对象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在境内注册且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法人。

产品介绍

是指银行受出口商委托,凭其提交的出口商业单据和金融票据通过国外代收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出口托收业务属于商业信用,根据客户委托指令的不同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前者进口商须支付全额货款才可从银行取得出口的单据,后者进口商只需承兑客户出具的远期汇票,即可取得单据;因此只有对信誉卓著的进口商才可使用承兑交单的托收方式。

产品功能

1、费用低廉。银行费用较低,有利于企业节约财务费用、控制成本;

2、简便易行。与信用证方式相比,手续简单,易于操作;

3、风险较小。进口商只有承兑或付款后才能提取货物,与赊销方式相比,出口商承担的风险较小。

办理流程

1、出口商备货发运后,将有关单据提交我行办理托收;

2、我行将托收单据寄至国外代收行进行索汇;

3、国外代收行收到单据后提示给进口商;

4、进口商到期通过代收行向我行付款,我行向出口商解付。